1、汽车衡的日趋大型化 在 gb1589-2004《道路车辆外廓尺寸、轴载及质量限值》国家标准中,规定大允许总质量 大限值为 49 吨,而实际上目前公路上已经出现了大总质量为 200 吨的车辆。这样带来了许多后 遗症,如公路的频频翻修,使高速公路不能高速行驶,桥涵的不断塌陷。为了称量这些超载车辆, 汽车衡的大秤量已从 80 吨扩大到 180 吨,有的地方已提出 200 吨的制作要求了。 我们感到欣慰的是,2007 年底山西省出台了禁止 55 吨以上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规定。而不是,单单靠计重收费的方法,变相进行增加高速公路的通行费。从而打破了车辆载荷不断恶性增加的怪圈。 2、汽车衡设计的随意性 在八十年代末,有人曾经提出对电子汽车衡的承载器设计规范化,也同机械地中衡图纸一样, 由中国衡器协会统一修订一套标准图纸。但是由于当时刚刚进入市场化,几家主要生产企业考虑到 技术的扩散问题,没有支持这种设想。结果因为后来钢材价格的持续上升,和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, 各个企业八仙过海各显其能,拼命压缩制造成本,甚至有的企业直接根据使用单位的称量特点,设计出承载器重量极轻的产品。根本就谈不上刚度是几百分之几的问题了。 |